今天聽到我妹講她們宿舍發生的一件事情

真的覺得超想吐的

 

怎麼會有那種公司阿

怎麼會有那種禽獸阿

可以那麼光明正大的進去女宿

那管理到底有沒有用阿,還需要舍監嗎?

 

這輩子最瞧不起那種讓慾望凌駕於理性之上的男人

公司居然還包庇

好好的一個女孩子被糟蹋

真的是........

 

難道因為受過傷這種理由

就所以可以去傷害別人?

做一個人連基本的良心都沒有,還叫人嗎?

 

不敢相信,那種跟強暴犯沒兩樣的人

竟然可以如此猖狂.....冏>

 

好想吐阿我的天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菁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